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唐文君 范質慧)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院、省高院的統一部署要求,進一步鞏固“百日執行攻堅”行動成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正式拉開了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標的案件集中執行專項行動的序幕。
行動開始前,赫山區法院執行局集中力量全面梳理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執行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案件,對案情進行細致分析后制定詳細執行方案,為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將釋法說理、耐心勸解和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有機結合,在做到善意文明執行的同時,靈活運用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讓被執行人切實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懾。
執行現場之一:司法拘留威懾 當場履行義務
2023年3月,經赫山區法院審理判決,益陽某水產品經營部、經營者李某應支付長沙某水產經營部貨款33122元。判決生效后,益陽水產品經營部及李某一直未履行支付義務,長沙某水產經營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多次督促其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仍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12月18日晚,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李某拘傳至法院,并對其耐心勸誡,闡明厲害關系,但李某態度惡劣,拒不履行支付義務,執行法官經請示領導同意后果斷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對司法拘留的強大威懾,李某最終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當場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貨款33122元,該案件執行完畢。
執行現場之二:耐心釋法明理 達成和解協議
何某與劉某通過網絡相識后戀愛結婚,并生育一子。兩人常因性格不合發生矛盾,2016年,何某訴至赫山區法院要求與劉某離婚。經法院審理判決,何某與劉某離婚;婚生男孩由何某撫養成年,劉某每月承擔撫養費600元,從2016年4月起每年支付一次。判決生效之后,劉某一直未支付撫養費,直至2023年12月,何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妥善處理該起民生案件,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劉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也希望其考慮子女的健康成長,能主動支付撫養費。12月18日晚,執行法官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最終,在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劉某當場給付撫養費2萬元。至此,該案僅用14天便執行完畢。
自集中執行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僅2天時間,赫山區法院共司法拘留3人,執行完畢案件32件,其中涉民生案件5件,其他小標的案件23件,執行到位金額115萬元,切實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